财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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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帮助纳税人顺利规范完成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税务总局在全面总结前三次汇算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听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专家学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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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2022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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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公告如下: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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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3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告知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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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受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修订情况,现需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网上申报功能进行升级改造;自2023年1月1日起,电子税务局、客户端、@深税暂停受理2022年及以后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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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关于南湾税务所职能调整的通告
为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转变税收征管方式,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质效,持续优化纳税人缴费人办税体验,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于2023年1月1日起对南湾税务所进行职能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职能、办公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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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税务机构设置及南山行政区划内税费征管范围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征管机构设置的安排,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调整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税务机构设置及南山行政区划内税费征管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将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更名为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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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优化外贸出口退税咨询服务的通告
全市外贸出口企业:自2022年12月1日起,全市外贸出口企业由属地税务机关实行征退税一体化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以下简称第二税务分局)不再受理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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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关于招商局智慧城办税服务厅暂停对外办公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根据深圳市光明区疫情防控要求,光明区税务局招商局智慧城办税服务厅所在楼栋实行临时管控,自2022年11月29日起, 光明区税务局招商局智慧城办税服务厅暂停对外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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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办税服务厅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和公共场所管理要求,为保障市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深圳市办税服务厅业务办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自2022年11月28日起,办税缴费人员前往办税服务厅必须持有本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疫情的区须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必须...